系統時間: 預約開始時間: 預約結束時間:
校內活動場地申請使用說明:
欲申請校內活動場地之團體應依下列規定辦理,若違反則視為違規乙次。第一次登記愛校服務一次,並扣社團評鑑總成績一分;第二次登記愛校服務二次,停權一個月(不含寒暑假),並扣社團總評鑑二分;第三次予以停權兩個月(不含寒暑假),扣社團總評鑑五分,並依校規處理。

(一)場地借用不得與學校既定行事及總務處公告衝突。
(二)使用場地之團體,需負責維護場地之整潔。
(三)平常日活動,應於活動日三個工作天前完成場地申請手續。
(四)週末活動、例假日活動,應於活動日七個工作天前完成申請手續。
(五)凡經核准使用之場地,不得擅自變更活動項目或轉借使用。
(六)不得未依規定申請擅自使用場地。
(七)假日及課餘時間申請使用,請檢附所有使用場地學生之家長同意書。
(八)任何違反校規之情事。

*為避免同學徹夜登記,系統開放登記時間為8:00~23:00
時間: 地點:
節次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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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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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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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中午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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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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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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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
7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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