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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學生美術比賽高中職組相關參賽規定

類別

規定

西畫類

油畫最大不超過五十號,最小不得小於十號

水彩最大不得超過全開畫紙,最小不得小於四開畫紙。

作品一律裝框背面加裝木板。

參與決賽時需另附100-200字作品介紹。

書法類

高中職組作品大小為全開(約68公分×135公分)

一律不得裱裝,另對聯、四屏、橫式、裝 框、手卷不收。

各組以自選詩詞或成篇成段之文章為原則。

參加決賽現場書寫之作品,另依主辦單位規定辦理。

不得以臨摹作品參賽,作品需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臨摹作品及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一律採用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平面設計類

高中(職)組以上,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全開(約 78 公分×108 公分),最小不得小於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作品一律裝框,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10公分,連作不收。      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並以平面設計為限。

參賽作品須有明確的主題、且具有功能性與目的性。

高中(職)組、大專組以上參與決賽時需另附100-200字作品介紹。

漫畫類

參賽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圖畫紙 (約 39 公分×54 公分),作品一律不裱裝。

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

黑白、彩色不拘,單幅、 四格或多格漫畫形式均可,如以電腦完稿,需附tif檔之光碟。

非必要文字不得出現於作品 上,避免海報形式作品。作品以圖案、意象為主要表達方式,例如作品要表現痛的感覺,可以畫出痛苦表情,不需在作品上添加好痛等文字表達。

高中(職)組、大專組以上參與決賽時需另附100-200字作品介紹。

水墨畫類

高中(職)組以上一律以捲軸裱裝,並以塑膠套裝妥送件。

作品大小連同裱裝寬度不得超過120公分,長不得超過270公分。

橫式、裝框、聯屏、手卷不收。

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高中(職)組、大專組以上參與決賽時需另附100-200字作品介紹。

版畫類

高中(職)組以上,作品最大不得超過120公分×120公分,作品一律裱框,背面加裝木板。

版畫作品須 (1)親自構圖;(2)親自製版;(3)親自印刷。

作品正面一律簽名(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範例:       1/20      ○○     王小明 

         (第幾件/數量   題目      姓名    )

高中(職)組、大專組以上參與決賽時需另附100-200字作品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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