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理賠申請書(可向健康中心領取或網頁下載https://www.cathaylife.com.tw/cathaylife/-/media/7110975faef24e2bb72713db5cd0c861?v=8)。
- 「所有」醫療診斷書正本 (若一次事故同時看兩家醫院,要附兩家診斷證明書與收據)
- 「所有」醫療收據正本(若為副本請蓋關防以及與正本相符章)
- 學生「本人」帳戶影本*(轉入給付費用使用)
- 學生本人與法定代理人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滿18歲免附)
申請學生平安保險理賠注意事項如下:
一、理賠申請可以等生理狀況完全痊癒後再提出(申請時效為事件發生二年內)。
二、學生平安保險不理賠項目:診斷書費、掛號費、運送病患費、病房陪護費、指定醫師費。
三、理賠金額計算方式:扣除上述不理賠項目後,自負額未滿500元不予理賠。(自負額係指每一意外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必須自行負擔的金額,保險公司僅對超過自負額的部分負賠償責任)。
四、暑假或寒假學保不會中斷,若發生理賠事件一樣可以申請。
五、理賠金額計算方式:
理賠金額=收據金額-診斷書費-掛號費-運送病患費-病房陪護費-指定醫師費-自負額$500元
*案例一:
收據金額$1000元,排除不理賠項目(掛號費$550元、診斷書費$150元)。
計算方式:$1000-$550-$150=$300
※因本次事件未達自負額$500元,故不予理賠。
計算方式:$2000-$550-$150=$1300元
※本次事件有超過自負額$500元以上,可申請理賠
理賠金額=$2000-$550-$150-$500(自負額)=$800
學生團體平安保險
一、保險的意義:
學生團體保險是屬於團體綜合保險,凡參加保險的同學,因疾病或遭遇外來突發的意外傷害需要住院治療,或致殘障或身故時,由承接本校學生平安保險公司依照保險單條款約定的標準,給付保險金,使病患或遭受意外傷害的同學,獲得金錢上的補助,平安保險的保險金是來自大多數未發生傷病事故的幸運被保險人的共同分擔,所以這個保險是把大多數同學提供的金錢來支助部分不幸的同學,完全是人類互助行為。
二、保障的範圍: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遭遇意外傷害事故,以致身故、殘廢或需要住院治療時,保險公司依照本契約的約定給付保險金。
前項所稱意外傷害事故,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三、保險的對象:
學生團體保險對象,是指具有本校學籍之學生。
四、保險受益人:
參加學生團體保險的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金給付以其學籍資料所載之法定代理人或其家長為受益人。
更新時間:2024-11-07 09:06:49|點閱次數:1737